概要及推荐理由
张经理
仓储业 股权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5892.28万元;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1589.23万元。
二、公司简介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中文简称:洋山申港;英文简称:YSPC)位于杭州湾外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东港区,距长江入海口(吴淞口)约60海里。洋山申港公司地处中国沿海南北部航线和长江入海口的交汇点,通过东海大桥连接上海芦潮港,是江海联结、陆地与沿海联结便捷、理想的油品物流中转基地。
洋山申港公司是一家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诚信为本的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7346万美元,由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公司主要经营油品的装卸、仓储、调兑、中转、保税以及油罐租赁等业务,目前投入运营的罐容为106.7万立方。
为完善上海地区成品油接卸系统,提高洋山深水港区船舶服务水平,洋山申港公司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核准建设并已投入运营,三期工程建成后,洋山申港公司将成为全国乃至远东地区最大的成品油商业仓储基地之一。
三、股权结构
四、行政许可
五、重要信息披露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已通过标的企业致函告知标的企业各股东拟股权转让事宜,截止公告期,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书面放弃“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28%股权”项目优先购买权,另外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嵊泗海鑫石油有限公司未书面答复放弃。
2.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及其他标的信息详见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拟进行股权处置涉及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28%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业评资字[2020]第1081号)。
3.2017年6月23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华融广东分公司签订编号为广东Y19170081-1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将中行番禺支行拥有的珠海金策能源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转让给华融广东分公司;同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编号为广东Y19170081-3的《合作清收协议》,对华融广东分公司基于上述协议取得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或权益进行合作清收。据提供的中行番禺支行《关于建议对洋山港28%股权以物抵债的商榷函》及华融广东分公司复函以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1执397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华融广东分公司通过中行番禺支行在执行珠海金策能源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案中,经以物抵债取得洋山申港公司28%的股权所有权。综上情况,华融广东分公司为洋山申港公司28%的股权的实际所有权人。
4.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资源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六、财务状况
七、项目图片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成熟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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