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李然
房地产业 股权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20%,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80%,新增投资方持股20%。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项目开发工程款、前期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偿还公司的部分股东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二、项目简介
郑州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央企中海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核心资产—中海云鼎湖居
烟台中海兴业地产有限公司、中海兴业武汉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26.7亿元摘得一块住宅用地,地块位于郑东新区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津路东,使用面积72440.64㎡,土地地上用途为城镇住宅,地下空间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交通服务场站50年。城镇住宅,容积率:2.49,绿地率:35.02%,规划有22栋16层住宅。总户数:1317套,停车位:1509辆。郑州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地块折合土地单价2472.22万元/亩,楼面价14743.1元/平。
该宗地规划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应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居住区配套商业按照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车位/百平方米标准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5.0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建。
地块位置从地块位置来看,该地块临魏河环境宜居,南靠4号线、6号线交会处,双地铁交通方便,附近有清华附中、启迪科技城等。
财务数据
增资条件
(1)本方承诺成为融资方新股东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操盘权、并表权由融资方原股东享有,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原股东提名。
(2)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股权回购、业绩对赌等要求。
(3)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人民币。
(4)融资方原股东拟按照外部投资者形成的增资价格对融资方同步进行增资; (5)融资方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原股东将依据融资方章程约定内容,履行实际出资义务。
(6)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拟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按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初创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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