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孙丽伟
参股 增资扩股 成熟期 持续发展期 新能源
一、交易条件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视增资情况而定
增资价格: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5024元(含)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新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3%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 到 10个
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77,80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风电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包括广东省内新竞配海域海上风电以及陆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所需资本金、偿还风电公司金融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二、公司简介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为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而整合设立的新能源企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粤电力,股票代码000539)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9月,广东风电公司成为广东省国资委50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企业之一,2015年11月,成为粤电集团(广东能源集团旧称)创新驱动发展3家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1月1日,广东能源集团实施管控模式调整改革,以广东风电公司为二级平台公司组建风电业务板块。截至2020年底,广东风电公司(板块)总资产171亿元,可控装机容量突破百万千瓦,达到105.62万千瓦,在建容量114.69万千瓦。2020年度板块实现上网电量14.44亿千瓦时,营业收入8.39亿元。
广东风电公司依法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的三级业务单位5家,分别是湛江风电公司、阳江海上风电公司、石碑山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湖南分公司;全资、控股及委托管理的公司20家,参股25%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10%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粤电力参股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各风电场运维管理采用场长负责制,工程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目前板块员工人数500人。

三、财务状况

四、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电力)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发起成立。
公司在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现今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总股本为5,250,283,986股的大型电力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致力于广东省的电力建设。公司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除从事大型燃煤电厂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外,还拥有天然气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公司秉承“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文化,经营稳健、运作规范,以优良的业绩给予股东丰厚的回报,在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认可:自2001年起多次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2007年、2008年连续入选“广东上市公司最具成长性10强”;2008年被和讯评为“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同时,公司还连续多次入选“沪深300”、“深证100”、“中证红利“等重要指数样本股。公司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目前广东省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六、对外投资

|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 控制权: | 参股 |
| 发展阶段: | 成熟期 |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客服电话:18611017361,1860028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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