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611017361
热门搜索:增资股权房地产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9-25
  • image002.jpg
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交易金额:

面议

截至日期:

2023-11-23

剩余时间:

已过期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孙丽伟

标 签:

参股 增资扩股 成熟期 持续发展期 新能源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而整合设立的新能源企业,成立于1997年5月。截至2020年底,广东风电公司(板块)总资产171亿元,可控装机容量突破百万千瓦,达到105.62万千瓦,在建容量114.69万千瓦。2020年度板块实现上网电量14.44亿千瓦时,营业收入8.39亿元。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视增资情况而定

增资价格: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5024元(含)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新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3%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 到 10个

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477,800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风电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包括广东省内新竞配海域海上风电以及陆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所需资本金、偿还风电公司金融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二、公司简介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风电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为推动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而整合设立的新能源企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粤电力,股票代码000539)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9月,广东风电公司成为广东省国资委50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企业之一,2015年11月,成为粤电集团(广东能源集团旧称)创新驱动发展3家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1月1日,广东能源集团实施管控模式调整改革,以广东风电公司为二级平台公司组建风电业务板块。截至2020年底,广东风电公司(板块)总资产171亿元,可控装机容量突破百万千瓦,达到105.62万千瓦,在建容量114.69万千瓦。2020年度板块实现上网电量14.44亿千瓦时,营业收入8.39亿元。

广东风电公司依法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管理的三级业务单位5家,分别是湛江风电公司、阳江海上风电公司、石碑山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湖南分公司;全资、控股及委托管理的公司20家,参股25%华能汕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10%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粤电力参股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各风电场运维管理采用场长负责制,工程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目前板块员工人数500人。

image002.jpg

三、财务状况

image003.png

四、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image004.png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电力)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发起成立。

公司在1993年、1995年分别发行A股、B股,现今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总股本为5,250,283,986股的大型电力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致力于广东省的电力建设。公司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除从事大型燃煤电厂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外,还拥有天然气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公司秉承“厚德善能,益邦惠民”的企业文化,经营稳健、运作规范,以优良的业绩给予股东丰厚的回报,在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认可:自2001年起多次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上市公司100强”;2007年、2008年连续入选“广东上市公司最具成长性10强”;2008年被和讯评为“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同时,公司还连续多次入选“沪深300”、“深证100”、“中证红利“等重要指数样本股。公司经过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目前广东省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六、对外投资

image005.jpg

交易方式: 增资扩股
控制权: 参股
发展阶段: 成熟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面议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或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信用中国”平台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函)3.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较强的投融资能力、丰富的新能源行业投资经验以及资本运作能力。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1)如意向投资方为非私募基金的,则意向投资方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以意向投资方报名时提交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为准);(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基金的,该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登记,且该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含)或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管理的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含)。(以意向投资方报名时提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页为准)4.单一意向投资方向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报价文件所载拟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29,000万元,且不高于217,000万元。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6.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意向投资方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增资企业自行决定。若意向投资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增资企业不作任何解释,意向投资方不得因此追究增资企业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说明:1.“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意向投资方50%(含)以上股权或份额的主体。“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意向投资方行为的主体。2.如意向投资方所提交的资料涉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需提供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企业股权结构图,及相应的商事登记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意向投资方所提交的资料涉及其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需提供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与该主体之间存在股权或控制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客服电话:18611017361,18600288312

推荐项目

总评

8.4

综合评分

8.4

良好

登录后查看名片信息

登录查看

服务热线

18611017361,18600288312
周一到周五8:30-17:30

邮箱

service@369qyhl.com

平台优势

权威背景 真实有效 匹配精准 资源丰富 服务专业

关注权易汇服务号
精准项目匹配

关注权易汇订阅号
每日优选推荐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635号  |  京ICP备18045501号  |  京ICP证B2-20190634号 © 2016-2026  北京权易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