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冯文坡
无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91,490.519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27447.156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64043.3637万元)应按年利率3.6%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最晚不超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若项目溢价,则各期价款支付同比例增加,首期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
保证金:18000.000000万元。
二、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杭州富阳富汪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162号第3层
法定代表人:王昱杰
成立日期:2023-05-05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83MACGJ6ETX2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三、土地开发项目
2021年11月21日下午16:20,经过1轮报价,富政储出【2021】23号地块(银湖60号)由浙江富春山居集团以14.2亿元的价格底价拍得,溢价率0%。
地块编号:富政储出[2021]23号
地块坐落:富阳区(银湖60号地块),东至坑西溪绿带,南至规划高新路,西至金桥北路绿带,北至规划金秋北路绿带。
出让土地面积:72683平米
用途:住宅兼容商业商务用地
出让地上建筑面积:188975.8平米
出让起价:195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39000万元
土地出让年限:70、40年
地块距离高桥地铁站口直线距离约300米,南面的住宅楼是金宇·彩虹嘉都,东南侧有高桥小学。再往南则是“高桥七子”的住宅组团——万达同心湾、祥生宸光悦、碧桂园铂玺湾等住宅小区均坐落于此。地块附近,还有浙江省中医院(在建)以及2021年6月刚刚开业的商业综合体万达广场。
据了解,该地块出让面积72683㎡,建筑面积159902㎡,容积率2.2。地块总价起价14.2亿元,楼面价起价8880元、㎡。地块限价2.2万/㎡(包含3000元/㎡装标)。
四、财务状况
五、股权结构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另行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次转让标的为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富阳富汪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享有的60%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7万元,其中股权挂牌价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6万元。若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债权不溢价。
7.根据杭州富阳富汪置业有限公司章程显示,转让方应于2033年4月17日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信息披露日前,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由受让方承担其受让的标的企业60%股权的价值亏损和注册资本金的注资等义务。
8.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至交易价款与利息清偿完毕前,将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份质押给转让方,办理质押的费用(如有)由受方承担。若期间涉及办理项目土地开发融资等业务需要设立股权质押,经转让方同意后转让方解除质押。
9.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的印章证照资料、银行账户及财务印鉴U盾等物品资料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管,保管于转让方的保险柜内。转让方持有经办U盾,对标的企业的财务往来行使经办权,直至转让方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或标的企业注销。
10.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至信息披露日前标的企业账面已计入的负债及尚未入账的负债等。
11.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企业系2023年新设公司,无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3.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14.以下内容摘自摘自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3】第0368号)“特别事项说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富政储出(2021)23号(银湖60号地块)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初创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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