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周先生
无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392473.941314万元,一次性性付款,保证金78495万元。
二、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成都厚德天府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3栋4楼1号)
法定代表人:潘克力
成立日期:2012-02-27
注册资本:66666.666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6666.6667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0100590232855N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
职工人数:41人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三、土地开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成都厚德天府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金融广场项目,该项目位于成都金融城核心区域,紧邻天府大道和交子公园。

成都金融广场由5栋超高层塔楼及超大型高端商业裙楼组成,集国际五星级酒店、超甲级写字楼、高端公寓、住宅、大型购物中心等五大业态。项目总占地面积5.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87.08万平米。建成后将与成都银泰中心共同成为成都乃至西部地区规模最大、业态最全、档次最高的城市高端综合体之一。

该项目曾于2019年11月取得一次预售许可,预售范围为2号楼,预售面积约10.68万平米,含商业36户,办公240户。4、5号楼为住宅,为235-660平米左右的大平层户型,共432套。
2、项目进展
2022年2月23日11点09分,由中建八局承建的成都市城南新地标成都金融广场项目再次取得重大进展,经过11个小时的紧张提升,项目枣形天窗最后一榀弧形主桁架顺利提升63.3米,到达指定位置,标志着整个天窗钢结构提升正式完成。

成都金融广场项目位于天府大道和锦尚东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5.25万平方米,由5栋200米级塔楼、5层地下室和11层商业裙楼组成,总建筑面积约87.3万平方米。项目融合超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超甲办公楼、大型商业及高档住宅于一体,作为金融城核心区域的地标性建筑,建成后将与成都银泰中心共同成为成都乃至西部地区规模最大、业态最全、档次最高的城市高端综合体之一。
项目枣形天窗形似一颗枣核,下挂弧形钢板肋拉杆幕墙,天窗位于3号楼和5号楼之间的11层商业楼顶,其钢结构总重量约403吨,目前全国范围内来说,都比较具有代表性,也是整个项目钢结构施工的一大关键难点。成都金融广场项目枣形天窗造型通透美观,在行业内不多见,其钢结构由2道弧形主桁架、4道次桁架和25根H型钢梁组成,本次完成提升的主桁架1,跨度约39米,距离地面净空63米。

目前,除1号楼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外,其他楼栋均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进入了大面积二次结构和装饰装修阶段,预计将在2024年完成竣工。
四、财务状况

五、股权结构

六、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392,473.941314万元,其中:(1)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60,000万元,其中,海口远见共创一号基金(有限合伙)转让标的企业85%股权的转让底价为221,000万元,大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标的企业15%股权的转让底价为39,000万元;(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32,473.94131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标的企业股权部分的溢价。
2.除上述转让底价外,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拟转让的标的企业债权自评估基准日起(2021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至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止产生的利息及在此期间新增加的借款本息预计不超过63,000万元。
3.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应确保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员工所享有的薪资、福利及各项待遇不低于本次交易前的标准。
4.标的企业就成都金融广场项目地块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标的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并在受让后敦促并确保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该等合同。
5.标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将成都金融广场2号楼(建筑面积暂估约为95,319平方米)和1,144个(暂估)地下停车位交付至特定第三方,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并在受让后敦促并确保标的企业正常交付上述资产。
6.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往来款将根据成都金融广场2号楼的工程建设及交付进度分批支付给标的企业,具体安排另行商议。
7.标的企业开发的成都金融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目前仍属于在建工程,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应确保标的企业完成项目开发。
8.标的企业尚未与成都金融广场项目相关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结算,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企业目前与工程承包单位相关工程款结算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企业在履行相关工程合同过程中与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会产生争议。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方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因不了解上述情况终止交易或转让方提出索赔。
9.意向受让方需签署《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本项目备查文件,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借款合同、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交所的备查文件,以及其他置于转让方的备查文件。
|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 发展阶段: | 成长期 |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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