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索引

1.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3年7月

 

2. 《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年7月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3年8月

 

4.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年6月

 

5. 《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时间:2023年8月

 

6. 《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考评要素》

发布机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等单位

发布时间:2023年9月

 

7.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3年9月

 

8. 《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9.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

 

10. 《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

发布机构: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2023年7月

2023年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2号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重点规定了五方面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日前答记者问时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规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坚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全流程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分类监管,并为创业投资基金设置专章。

 

《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

2023年7月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于2023年7月25日发布《关于转发

该《通知》是为落实2022年国资委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其中提出中央企业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际合作研究处副处长戚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众所周知,ESG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共识,ESG信息披露是其体系搭建的重要环节。近些年,全球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全球主要交易所纷纷出台了ESG披露准则和标准法案,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信息已成为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截至目前,153户央企境内上市公司编制并发布了专门的2022年度ESG报告,占比41.58%,较上一年提升了28.87个百分点。《通知》的发布,将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参考,有利于其高质量完成“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定价功能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通知》关于专项报告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8月

2023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压实独立董事责任。《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办法》细化独立董事制度各环节具体要求,构建科学合理、互相衔接的规则体系。修改完善后的《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明确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内容。  

在独立性方面,从任职、持股、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细化独立性的判断标准。例如,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等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再如,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日常履职方面,明确提出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同时,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还可以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6月

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参股是指国有企业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突出主业、强化管控、合作共赢原则。根据《办法》,在参股投资管理上,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国有企业作为参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新设企业,不得对其他股东出资提供垫资,不得先于其他股东缴纳出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股股权经营管理方面,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严格规范无形资产使用,有效维护企业权益和品牌价值。不得将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提供给参股企业使用。产品注册商标确需授权给参股企业使用的,应当严格授权使用条件和决策审批程序,并采取市场公允价格。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有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原国有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8月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到,着力培育元宇宙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鼓励地方结合产业基础,建设一批元宇宙创新应用先导区、科技园区、产业园,构建特色化的元宇宙产业集群。支持建立元宇宙开源社区,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元宇宙技术创新和内容生产,建立健全数字内容流通新机制、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知名数字人,打造数字人标杆产品和品牌。发掘具有创新精神的元宇宙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有带动效应的领军技术专家及优秀创作者。成立元宇宙产业百人会,打造元宇宙产业交流平台,汇聚高端智慧推动产业发展。

 

《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考评要素》

2023年9月

2023年9月6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23中国企业国际合规论坛”上,由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和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等单位研究起草的《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考评要素》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该标准明确了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的定义,将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分为合规官和高级合规官两个级别,并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知识、职业能力等方面规定了企业合规管理职业经理人考评要素的核心内容。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合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也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积极的支持。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和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等将以党和国家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引,依据标准,组织开展合规官和高级合规官的资质培训与评价工作,积极为中国企业合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等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

2023年9月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通知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被审计单位、银行、社会公众、监管机构等审计报告使用者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等。

 

《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3年10月

为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算力对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算力基础设施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多元供给,优化布局;需求牵引,强化赋能;创新驱动,汇聚合力;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并制定了到202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300EFLOPS(1EFLOPS=每秒10^18次浮点运算),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运载力方面,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间基本实现不高于理论时延1.5倍的直连网络传输,重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达到80%,骨干网、城域网全面支持IPv6、SRv6等创新技术使用占比达到40%;存储力方面,存储总量超过1800EB,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重点行业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灾备覆盖率达到100%;应用赋能方面,打造一批算力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工业、金融等领域算力渗透率显著提升,医疗、交通等领域应用实现规模化复制推广,能源、教育等领域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每个重点领域打造30个以上应用标杆。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着力引导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通过对算力中心的设计建设、技术选型和设备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提升算力碳效水平;引导市场应用绿色低碳算力,积极引入绿色能源,采用源网荷储等技术,实现可再生能源的融合开发、就近消纳,提升算力设施绿电使用率;推动算力在重点行业发挥应用赋能作用,促进企业经营活动数智化发展,构建“算力+”绿色低碳生态体系,助力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更好实施。特许经营者在保障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意见》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可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意见》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具体实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

 

《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

2023年12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绿色低碳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重要功能和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示范作用,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二是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三是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四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

内容来源:国资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