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张经理
企业融资 增资扩股 混改 电气设备 股权
一、交易条件
(1)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
(2)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不超过40%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管网建设、偿还贷款。
二、公司简介
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内,主要经营天然气发电,热力管网和区域能源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热力生产、销售和服务。
2013年12月,东湖燃机2×9E型(1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兴建,项目被列入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35万千瓦,工程概算总投资12.596亿元,实际投资10.669亿元,其中降噪、减排等环保设施投资近1亿元,环保投入额在全国同类项目中领先。
2015年12月,第一台套机组投产,替代了高新热电燃煤机组;2017年7月,第二台套机组投产。项目设计年发电量15.19亿千瓦时,最大供热能力290吨/小时,年供热量300万吉焦。
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热力管网总长度约83公里,其中东湖高新区内热网约63公里,化工新城区域热网约20公里。现有热力用户100 余家,集中冷暖热力站5座,集中供暖居民小区7个,供暖面积200万平米。供热用户有中芯国际、长飞光纤、烽火通信等知名企业;光谷金融港、光谷软件园、未来科技城等现代化商业办公建筑;长城坐标城、当代花园、金地太阳城等大型居民社区。
东湖燃机项目作为东湖开发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唯一集中热源点,投产以来为光谷地区稳定供电、集中供热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东湖开发区民生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股权结构
四、财务数据
五、重大事项
1、本次增资只接受现金增资。
2、本项目公告日前的融资方损益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项目公告日至增资协议生效日的损益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3、意向投资方新增投资金额(不含受让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转让股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归新老股东(不含受让股权部分)共同所有。
4、意向投资方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资金来源合法;
5、意向投资方具备良好的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投资方同意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投资及受让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7、本次增资融资方不做出任何性质的业绩承诺、不接受对赌条款和股权回购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亦不接受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参与投资。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种子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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