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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12%股权及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联合转让 发布时间: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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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北京市

交易金额:

15536.62万元

截至日期:

2019-12-05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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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李然

标 签:

科研开发 股权

洛阳单晶硅厂始建于1965年,是经周恩来总理批准,第一个从日本引进技术和装备的国有大型硅材料生产企业。1995年,洛单集团与美国MEMC公司合资成立的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硅片制造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洛单集团先后隶属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四佳半导体材料公司。2000年8月,洛单集团划归河南省,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管大型国有企业。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1) 转让底价15,536.62万元;

(2)保证金3700万元;

(3)一次性付款。

二、项目介绍

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单集团)是国家投资兴建的、为科研、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提供硅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前身是洛阳单晶硅厂,1998年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即洛阳单晶硅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更名为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洛单集团下辖3个子公司: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洛阳乐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德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单晶硅厂始建于1965年,是经周恩来总理批准,第一个从日本引进技术和装备的国有大型硅材料生产企业。1995年,洛单集团与美国MEMC公司合资成立的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硅片制造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洛单集团先后隶属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四佳半导体材料公司。2000年8月,洛单集团划归河南省,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管大型国有企业。

2012年洛单集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开始启动,该项目被列为河南省2012年第一批A类重点项目。同年11月,洛单集团半导体产业园区项目举行奠基仪式。2013年6月,搬迁扩产120M平方英寸/年电路级硅抛光片项目动工兴建。项目总投资10.98亿元,占地150亩。2014年6月洛单集团完成整体搬迁,2014年10月,其子公司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扩产120M平方英寸/年电路级硅抛光片项目由基建转入设备联机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现年产5英寸电路级硅抛光片112万片,6英寸电路级硅抛光片360万片,并具有研发及生产8英寸硅抛光片的能力,可实现5万片/月8英寸硅抛光片的生产能力。

洛单集团公司定位于战略管控中心,整体掌控战略布局、资本运营、资源配置、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等重大事项;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依法开展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市场营销、效益保障等工作。

洛单集团下属子公司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电路级硅单晶及硅抛光片。产品广泛用于科研、信息产业等。历年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几次重大技术改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在科研和生产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共获得国家和省科技成果奖22项,其中自行研制成功国内第一批4、5、6英寸背封抛光片生产工艺等10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半导体硅材料加工领域的空白。

三、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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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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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截至2019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0,346.49万元;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共存在两起未决诉讼,涉及金额共计为50万元;

2.麦斯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产证,具有一定的产权瑕疵。3.标的企业部分股东尚未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意向购买人存在购买不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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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全资或绝对控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面议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提供不低于交易保证金金额的资信证明);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以前及目前未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4、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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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8.0

综合评分

8.0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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