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李然
企业融资 土木工程 增资扩股 建筑业 股权
一、交易条件
拟征集投资方1个,拟募集资金不低于158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51%。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大注册资本金数额,为工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带来资金支持。
二、标的简介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是以铁路综合施工为主、集市政工程(桥梁、道路、管道)、工业与民用建筑等为一体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公司于2003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 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三标一体认证,拥有先进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具有中、高级职称及国家级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百余名,年施工生产能力近20亿元。先后被评为“建设部国家500家大型企业”、“中国最佳经济效益建筑企业铁道部系统第21名”,多次评为“天津市建筑诚信企业”,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多项,被天津市誉为重合同、守信誉、质量好、安全好的施工企业。
工程公司具有30多年的建筑施工历史,自成立以来相继承建了国家及天津市重点工程近百余项,专业类别涉及铁路工程、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等。近10年来工程公司又相继承建了天津市地方铁路万家码头至津板桥增二线改造项目(大港城区铁路迁移还迁工程)、天津临港工业区铁路专用线临港走行线(一、二期)工程、天津碱厂搬迁改造铁路专用线工程、铜陵新亚星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平谷区京平高速马坊联络线工程、山西静静铁路工程、天津铁路枢纽西南环线扩能改造工程、大连机车旅顺基地环形试验线工程等大型铁路施工项目百余项;在市政道路方面承建了滨海新区中央大道第3合同段(大沽段)工程、先锋河(海河-外环线)及先锋河截污工程、滨海高新区规划路给排水工程、天津中心渔港陆域一期道路工程、西青区赛达大道工程、北塘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天津空港加工区道路及排水工程、滨海新区中央大道二期工程大沽段远期部分、天津中心渔港陆域二期道路工程、北塘基础设施六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天津中心渔港陆域二期次干路、支路工程、中心渔港陆域一期西区雨水泵站工程、北塘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朝阳路道路排水工程、轻纺工业区道路工程等市重点工程项目。由工程公司承建的滨海新区中央大道第3合同段(大沽段)及二期远期部分工程,是天津市重点工程,中心渔港项目和北塘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以突出的业绩和良好的信誉受到天津滨海委的多次表彰。
近年来,工程公司还充分利用房建资质承建了河北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新校区活动中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教师住宅工程、陕西榆林大众汽车公寓楼等。
工程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严格信守合同承诺,恪守“艰苦奋斗、从严管理、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以机制抓管理、以严格强队伍、以实力闯市场、以服务增项目、以优质创信誉,推行项目施工与项目工程管理,坚持“精益求精、持续改进、铸造精品工程;顾客至上、重约守信、提供超值服务”的质量方针,为社会创建更多优质工程。特别是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新滨海、建设新天津、实现新跨越”及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天津”的动员令,为工程公司提供了发展动力。工程公司将牢牢把握住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这个重中之重,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为建设新天津做出贡献。工程公司愿将智慧和创造力同先进的科学技术、规范化的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以创新精神,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
三、组织结构
四、股权结构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00%股权。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金400亿元,资产规模已达2754亿元,员工近9000余名。集团承担天津市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资源开发职能,现已开通运营地铁1、2、3、5、6号线和津滨轻轨9号线,通车里程达到220公里,覆盖天津中心区城区和滨海新区。目前在建地铁工程和已获批工程包括1号线东延伸线和4号线、7号线、8号线、10号线、11号线以及6号线延长线。
五、重要信息披露
1、委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明细表5#为移动办公室,共4个,现在建筑工地使用;明细表6#和7#为万码综合楼,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家码头站东侧;明细表中2#为荣达酒店加二层,为后期改造增加隔断形成,本次评估可视同明细表1#管理用房的装饰装修予以考虑;万码综合楼和移动办公室均为无证房产,企业未提供产权证书,就此事项被评估单位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时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面积等相关数据资料为依据进行评估,若日后被评估单位取得相关产权证书涉及调整的,评估结果应相应调整,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2、委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明细表3#、4#五福街底商分别坐落于南开区南开五纬路38号、40号,已分别取得津(2016)南开区不动产权第1008867号和津(2016)南开区不动产权第1008868号《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未记载土地信息,土地使用权类型不明,企业未能提供土地信息相关资料,本次评估按出让土地进行评估,若日后取得相关产权资料与之不符的,应当相应调整评估值,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明细表1#至7#详见附件《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3、委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座落于河西区体院北环湖南道4号,其地上建筑物为河西区体院北环湖南道5号办公用房;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19年5月29日,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现状补办类《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J2032019011),土地使用权类型将由划拨改为出让,土地出让金为16,207,253.00元,使用权类型将由划拨改为出让,评估人员在评估时根据出让类型进行评估,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4、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办公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68号,房地产权人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无偿使用。5、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6、本项目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期间,增资方的损益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和享有。7、2019年3月20日,根据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第6期同意将增资方持有的(1)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公司5%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账面价值为26,836,217.99元;(2)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性资产(150000股股票,原始投资款270000元)无偿划转至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大港地块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价值约11,905,500元无偿划转至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地块继续由增资方看管。8、2019年4月4日根据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第7期同意将增资方持有的芦北口地块退出本次混改范围,办理调整移交至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芦北口地块继续由增资方看管。资产价值约5,416,587.28元。9、2019年6月3日根据轨道交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5次同意(1)将增资方持有的大港地块、芦北口地块地上建筑物无偿划转至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价值约2,774,069.6元;(2)将增资方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至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价值约1,375,198.36元。10、增资方未在无偿划转前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减资手续,本项目挂牌公示开始后增资方将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减资手续,增资方的注册资本以减资手续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准。11、外部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的同时,原股东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同步向增资企业增资(具体数额以减资手续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基准计算),此增资款与最终投资方除保证金外的增资款同时汇入增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七、财务状况
交易方式: | 增资扩股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成熟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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